高房价的责任不在于房产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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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9-10-08
1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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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前段时间看新闻,广州市某公司盖了一栋宿舍楼,事后计算楼价,每平方米才2000多元,而同地段同类商品房,每平方米均价10000元以上,是什么会造成如此大差异,是房产商吗?要知道这个公司的房子并不是工人自己盖的,也是请建筑商来做的。怎么房价会如此悬殊呢?其实道理
前段时间看新闻,
广州市某公司盖了一栋宿舍楼,事后计算楼价,每平方米才2000多元,而同地段同类商品房,每平方米均价10000元以上,是什么会造成如此大差异,是房产商吗?要知道这个公司的房子并不是工人自己盖的,也是请建筑商来做的。怎么房价会如此悬殊呢?其实道理非常简单,那就是地价的原因,其关键在于土地所有权问题。如果偏僻农村的农民盖一栋占地200平米带院独立的二层豪华别墅,造价不会超过20万元,如果是
北京上海的居民想要拥有这样一套别墅起码要付出一百倍以上的代价(城乡之间的物价差绝不会如此悬殊),道理很简单,因为农民拥有宅基地,对于建筑商他也可以讨价还价,把成本降得最低。显然,高房价是因为市民没有土地所有权。
根据国家宪法,城市土地为国有土地,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但是国家不过是一个机构,是由亿万民众所组成。那么农民拥有农村土地,市民拥有城市土地,应该是土地公有制的法理基础。然而农民只有农村土地使用权,市民更是连城市土地使用权都没有,土地最终所有权实际上是各级政府。所谓土地公有制只是个幌子,实际上中国的土地是政府所有制。所以地方政府可以强行将农民的土地圈起来卖给开发商,可以强行逼迁城市民房,房产商高价买来土地再以更高价卖出去。而政府所谓的调控政策,就是高收费高税收,房产商当然不会做亏本生意,只能转嫁给购房者。所以房价越调控越涨,因为地方政府通过卖地有巨大利益回报,房产商不过是地方政府谋利的工具,搭顺风车牟取暴利。地方政府有两大支柱收入,一是税收,但是税收收入多多少少要受到监督;二是卖地收入,几乎不被监督,存在着巨大的腐败空间,对于每个相关的官员都有收益。即使与房地产业不相关的官员,发展房地产既能提高税收,又能拉动GDP增长,对每个官员来说既提高福利收入又提高了政绩,当然也会支持卖地获利。
上了四十岁的人都知道,现在象粮食、布匹这些生活必需品是唾手可得,如果谁要说粮食比金子珍贵肯定要笑死人。但是任何普通的生活必需品,只要垄断限量供给,就会当真比金子还珍贵。三年困难时期,并非没有粮食,而是因为粮食由政府限量供给,结果活活饿死三千万人。粮食不光比金子贵,比人的生命还贵!在七十年代,老百姓生病想买两包红糖,还要找关系托门路求爷爷告奶奶才能买得到,你到国营商店买任何商品都得低声下气,一旦售货员不高兴,你有钱也买不到东西。可见,任何商品,只要垄断供给,它就会身价百倍。高房价的根源并不在于房产开发商,而在于土地的垄断供给,这跟当初的粮票布票一回事。更何况土地资源更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又是人人安身立命的必需品。如果每个市民都拥有土地所有权,完全可以跟开发商讨价还价,把建房成本降得最低。尽管有数不清的御用经济学家对于房价作出了各种分析,可是大家只能把原因归结于建房的工匠——房产商与炒房者身上,真正实质性的原因却刻意回避了,高房价是因为我们的土地所有制出了问题。
也许有人会提出反驳,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如果不由政府集中管理土地,任意开发岂不是乱了套?西方发达国家土地都是私有制,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生态环境都好上中国百倍。中国的土地资源虽然有限,但是限于大中城市,象农村地区仍有大片的荒山荒地等待开发。象西部沙漠化土地,如果开发出来的收益能够传承给子孙后代,肯定会有许多人争着去投入资金与人力开发。但是你把沙漠变成了沃土,收益却归政府所有,傻瓜也不会去做。包括农民,因为土地不是自己的,所以对土地的使用也是采取杀鸡取卵的方式生产。因为土地不再是财富,所以没有人愿意做农民,有知识有能力的农民全部都往城市里跑,结果更加剧城市对住房的刚性需求,更是逼升着房价,包括小城市。土地只有是自己的,才会加倍珍惜,所以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土地才会保护得更好。而土地为政府所有制,官员只有把土地吊起来卖高价的利益冲动,即使他不贪,也有为政绩为前程着想的利益需求,并不会在乎土地资源是否发挥最大效益。所以我们才会看到无数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豆腐渣工程不光劳民伤财,而且还占据着宝贵的城市土地资源。如果土地所有权在于市民,市民们一定会格外珍惜,首先拿去解决急需的住房问题。所以,在土地官有制下,有限的土地资源是不可能做到合理化利用,只会随官员的利益冲动待价而沽。
任志强先生有句狂言:房地产商没有义务为穷人盖房子,遭来无数板砖。但是扔板砖的朋友却没有换位思考一下,假如你是商人,你的职责是什么?商人的职责在于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是救济穷人。商人即使要救济穷人,也只能通过慈善组织捐赠,救济穷人的责任在于政府而不是商人。房产商在房屋交易中不过是充当了一个中间商的角色,政府卖地,市民购买附着在土地上的房子使用权,七十年一过,政府又可以拿土地再去卖钱,市民的子孙若想继续使用房子,必须再续买房子的使用权(假定房子还能继续使用),难道这笔钱也是房产商赚去了吗?网上流传一则消息,说90%以上的房产商是高干子弟,如果情况属实,则更能说明官商本来都是官僚集团一家人。即便不实,房产商是正当的民商,但是房地产开发必须要经过无数道审批,每道审批都需要送礼行赌,每套商品房里都要承担高昂的腐败成本,这是不争的事实。房产商不仅要投入开发资金,还要承担破产风险,真正无本万利,毫无风险的是房产商背后的官僚主子。我不明白可怜的房奴,为什么总是对房产商恨得咬牙切齿。房产商之所以能够牟取暴利,还不是因为依傍着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政府这个好主子,垄断供给着土地使用权。假如城市土地所有权为市民所有,房产商还不求着市民盖房呀?假如你是土地的主人,盖不盖房由主人发话,哪里轮得到房产商说话?所以高房价的责任不在房产商,而在于土地所权的错位。
虽然现在政府承诺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来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这里我不禁有两个天大的疑问:其一,在政府权力没有监督制约的情况下,谁能保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最终不会变成高价商品房。没有制度保障,民众拿什么来相信政府?其二,农村城市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现在已经有两亿农民工在城市处于无房住的困窘状态,将来还将有几亿农民入城,农民收入短时期内绝对赶不上市民,政府拿什么来保障他们的住房。难道农民工不是人,不需要住房吗?假如未来二十年内有五亿农民将流入城市,有哪届政府有能力承诺让这么庞大的人群居有其所?先排除炒房团的恶意炒作,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将会持续拉大城市住房的刚性需求,经济越增长,这种需求将越大,房子将会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请问房价有什么理由下降? [page]
所以城市高房价的根源其实在于土地制度不合理,民众没有土地所有权。现在很大城市城郊农民建有小产权房,房价还不到市区的一半,可是政府不准市民与农民之间直接交易,因为小产权房不合法。要怎么样才合法呢?要政府利用强权将农民的土地圈起来,然后高价倒卖给房地产商,市民再从房产商手中买回天价房子就合理了。要知道,农民的小产权房子同样是请房产商来做的,只不过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说白了,所谓商品房制度,原来房子一定要经过官僚集团的无数部门审批,等卖地的收入、盖单的收入让政府和官员都赚够了,房子才明正言顺地“合法”了。官僚集团将土地所有权紧握在手中,让九亿农民成为囚禁在土地上的农奴,让四亿市民成为囚禁在房子里的房奴,于是十三亿民众就成为逆来顺受的顺民,匐匐贴贴受其控制。
显然,今天我们不能承受的高房价之痛,责任根本不在于房产商,而在于我们没有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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