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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房不受保护 沈阳购房者买房需谨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6 05:01:00 人浏览

导读:

皇姑区的冯女士最近很后悔,因为她买了一处不受法律保护的小产权房。冯女士在沈阳某郊区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谈起到市郊买房的起因,冯女士说:市内的房子太贵了,买不起。我把动迁费一半给孩子了,...

  皇姑区的冯女士最近很后悔,因为她买了一处不受法律保护的小产权房。

  冯女士在沈阳郊区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谈起到市郊买房的起因,冯女士说:“市内的房子太贵了,买不起。我把动迁费一半给孩子了,让孩子在市内买房交首付,剩下的正好在这儿买房。”据冯女士介绍,住在楼里有一半的人情况都与她相似。

  在采访的过程中记者了解到,因为小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很多,因此不少在市内买不起房子的人就将目光放在了城乡结合的“小产权房”上。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产业内人士说,小产权房没有国家产权证书,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受益等权利,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同样,也不能像正规产权房一样所有权不被法律承认,更谈不上房产转让、抵押,银行也不会发放购房贷款。建设、购买小产权房都不需要承担土地相关费用,却要承担由此而来的风险。

  记者联系到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常斌律师,他解答“小产权房”的随意建设和出售给城市消费者是违背现行法规的。其中,《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有规定,特殊情况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第八十一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须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常斌提醒,购买小产权房风险巨大,购买小产权房的城市市民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不建议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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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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