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书纠纷的发生及解决
导读: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当中,开发商一般先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作为买卖合同签署前买卖双方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目前我国大陆地区通行的签署商品房认购书的做法是从香港房地产业借鉴过来的。购房者先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认购书,交纳少部分房价款,并约定一定的违约责任,这样,在商品房认购书签署之后,正式买卖合同签署之前,给购房者留出了一定的重新考虑该次交易的时间。如果购房者认为交易确实值得继续进行,或顾忌到商品房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违约责任从而继续交易的,可以与开发商进人正式签署买卖合同的阶段,这也从一定程度上确保了买卖合同日后的切实履行和稳定性。如果购房者经过再次考虑,认为该次交易确实应该终止,则在承担一定违约责任后放弃认购,也就避免了如果直接签署正式合同后较重的违约责任以及大笔购房款项的来回调动。
一、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远较正式买卖合同简单,它大致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1.客户所认购房屋的房号、面积、单价、总价;2.买卖双方应该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3.认购方交纳一定数额的期间,初步选定的房屋开发商会予以保留。同时,商品房认购书作为签署买卖合同的前置步骤,其内容直接关系到双方能否顺利签约,以及有关定金如何处理。因此,购房者在签署商品房认购书之前,应将正式合同认真阅读,通盘考虑签约的可能性。由于商品房认购书签署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购房者应对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谨慎对待。如有可能,应尽量借助于专业的法律人士来协助签署、完善商品房认购书以及下一阶段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样,商品房认购书将成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件,而不至于引发大量纠纷,从而导致交易活动的失败并对当事人双方造成损失。
拓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