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设部不再强制地方建设经济适用房
导读:
6月底,中国北方大部分地区都被高温炙烤,人人都想躲在家里吹空调,然而,承载着“家”的房子却未必每人都有。
北京公务员夫妻小孙二人在这个炎炎夏日作了一个决定——放弃排队等待经济适用房的房号,选择高额贷款购买二手房。“房号排队困难,位置又不好,结婚急用……”等成为决定的理由。
也就在本月,金融危机强烈冲击下的中国房价,在经历短短一年多的回调后再次呈现上升趋势,让老百姓望“房”兴叹。更要命的是,中国政府为了使“居者有其屋”,所构建的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环节——经济适用房,再一次成为千夫所指。
6月12日,作为经济适用房的武昌余家头小区三期B座进行摇号。有5141名符合资格的困难家庭市民参与公开摇号,但结果一公示,就引来了众多市民的质疑。原来,这摇中的124名市民中,竟有6人的购房资格证明编号是连号,且均为2009年在硚口区登记。武汉市调查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工作专班6月26日通报说,这是一起由社会中介人员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经济适用房摇号进行舞弊、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王频等5名涉案人员已抓获到案。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朱志强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因渎职、失职受到严肃处理。
6月17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说,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西岗村原本划为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土地,竟被开发商建起连体别墅和楼中楼。报道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在记者采访时质问记者“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引起网民的激烈评论。未过几日,逯军被停职。
6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案件:26岁的北京女孩梁静自设“售楼处”,盗卖40多套回龙观小区的经适房,揽财1400余万元。使人震惊的,除了与年龄不相称的涉嫌犯罪数额,还有它与经济适用房扯上了关系。
……
经济适用房在推行过程中产生的种种问题,井喷式爆发了。
要vs不要
“现在是经济适用房生死存亡的关头。”经济学者马光远对记者说,“7月1日,我和茅于轼老先生在一个电视节目上进行了面对面的辩论。我很尊重茅先生,但我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
这句话的背景源于最近弥漫在房地产学术界的一场无形硝烟。经济学家茅于轼在不久前公开表示:“经济适用房既没有效益又没有公平,我反对。”
茅于轼的直接否认,可以说已经将经济适用房制度直接提升到了“原则性”错误的层次上。此观点一出,争议不止。近来,从南到北的几座经济重心城市,先后与经济适用房的丑闻沾边。让这个几乎是老生常谈的话题,重又回到了各种媒体的重要版面。不同的是,以前讨论的更多的是修正,这一次却集中于要还是不要。
茅于轼的理由主要在于:第一,经济适用房效率低、不能创造财富;二是政府低价拿地,盖经济适用房,不合理;三是经济适用房创造了贪污腐化的机会。
与之相反,马光远算是经济适用房的坚定支持者。“制度的转换是需要成本的。对于经适房,10多年来官方和民间已积累了不少监管药方,不要头脑发热,轻言废除这些宝贵的制度经验,更不要忘记,经适房在中国的10年,解决了600多万户居民的住房问题,尽管问题不少,但成绩不容抹杀。”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系讲师凌维慈博士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指出:“现在我们暴露出来的经济适用房问题主要集中在购房人资格审核阶段,由于行政调查的能力有限,以及有些地方行政人员的不负责或私利行为,造成经济适用房分配的不公正。”
凌维慈曾经为研究住房保障问题专门赴日本访问,比较之下,她认为“居住房屋规划和功能设计方面应该更多地借鉴日本,倡导房屋租赁解约权限制制度,使很多人通过稳定长期的租赁住房,实现较好的生活等”。
“将市场化、经济发展、资本流动因素作为解释中国城市住宅问题出现的原因,已经是国内几乎定势的认识,而在经济学研究和金融学研究对该领域研究占统治地位的环境下, 很明显研究学科的割裂已经使中国对住房问题认识和解释处于‘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光环笼罩之下。对此, 我的看法是, 住宅制度并不仅是一种市场自发形成的制度,而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将住房权利视为公民基本权利的政治制度博弈的历史结果,是政治主导下的一种经济制度安排。住宅问题的本质是住宅权保障,住宅作为社会政策调整的内容、公民享有适当住宅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应是住宅制度的核心。”凌维慈说。
从住房保障制度的选择上看,手段当然不是只有一种。从世界范围来看,有租金管制制度、房价管制制度、住房储蓄银行等等,这些制度基本上都是面对中等收入的群体。
“但各种手段都有它的负面,比如租金管制会带来市场的萧条。”凌维慈指出。
针对这场取消与否的争论,凌维慈评价说:“经济适用房是否应取消,应考虑更多因素,例如市场上是否有足够价格可承受的房源满足中等收入者的需求、国家现有的经济政策对住房价格和住宅产业采取何种态度。在没有更好的其他手段可以选择的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制度的维持需要在用地选址、资格审核、房屋质量监督等方面创设出更公开、更合理的制度,特别在调查审核阶段应增加更多人力和调查权限,包括信息联网。”
由此出发,她得出的结论是:在我国现有的经济政策下,经济适用房还是应予保留,仍应针对中等收入群体。
“但经济适用房建设一定要与住房价格调控结合起来,不调控住房价格,而一味地兴建经济适用房,不但财政压力巨大,而且可能仍然无法满足住房需求,并且会对整体经济产生重大危害。”凌维慈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