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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下定金防反价 小心业主玩失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19 17:01:42 人浏览

导读:

2009年07月24日羊城晚报林先生以为,多下定金就能够防止业主反价,谁知道,所谓的业主竟然玩起了失踪,让他的置业梦想变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事件回放林先生是外地人,大学毕业已工作四年,以前一直在单位附近的某住宅区租房子居住,四年来,林先生找房子一直是通

2009年07月24日 羊城晚报

  林先生以为,多下定金就能够防止业主“反价”,谁知道,所谓的业主竟然玩起了失踪,让他的置业梦想变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事件回放

  林先生是外地人,大学毕业已工作四年,以前一直在单位附近的某住宅区租房子居住,四年来,林先生找房子一直是通过某中介公司的经纪人罗先生,林先生对罗先生已经产生了一定的信任感。

  去年10月份,林先生准备买一套二手楼自住,一方面是由于当时的楼价仍在不断上涨,林先生担心以后楼价还将走高;另一方面是由于林先生已经有了一定的积蓄,具备了支付一套二手楼首期款的能力。

  这次买楼,林先生依然找到经纪罗先生。连续看了好几天的楼,价钱都挺高,林先生一直未能下定决心。后来,林先生终于看中一套70平方米的两房单位,不过总价50万元,林先生依然觉得有点贵。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罗先生来电说,业主急于用钱,终于答应减价3万元,而且看这个单位的买家很多,为了防止业主“反价”,林先生不妨多给些定金,这样,“业主的违约成本也就高一些,估计他就不肯轻易反价了”,并且,“最好马上就过来签约,不要让人抢了先机”。

  林先生想想也是,再加上前几天确实看到很多看楼客,而且好几天的看楼经验也让他知道这样的房价确实比较便宜,于是,林先生就通过罗先生约业主当天晚上马上签订临时协议。

  罗先生说,现在太晚,中介公司已经关门,于是三方的签约地点就定在物业附近的某食肆,林先生拿到了房产证的复印件和业主的身份证,觉得没有问题,就签下了临时协议,给了5万元作为临时定金,并约定第二天签订正式合同,并递件过户。

  第二天,林先生准时来到房管局,罗先生和业主却迟迟未见身影,分别打他们的手机,都是关机,两人仿佛人间蒸发一样,再也杳无音信。林先生连忙来到该中介公司投诉,该公司的负责人说,罗先生最近好像欠了别人一大笔钱,因此做了几宗违反职业操守的事情,涉嫌收取不正当的利益,他几天前已经被该公司辞退,而且,林先生所签订的三方合同上,也没有中介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因此林先生签署的合同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该公司也不会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林先生只好转向房管局方面投诉,然而房管局调查的结果却显示,林先生所持有的房产证复印件是伪造的,复印件上注明的业主姓名和真实的情况不符。

  专家提醒

  专家分析说,林先生这次是钻进了别人精心设下的圈套。首先,罗先生利用晚上中介公司已经关门的时机,让林先生在店外签约,减少了他被识破的可能。其次,罗先生利用职务之便,将业主存放在该公司放租用的房产证复印件改头换面,改造成为骗林先生上当的诱饵。最后,罗先生利用林先生的信任,也根据他贪便宜的消费心理设下了圈套,才使林先生上当受骗。

  专家提醒说,很多人都认为“下大定”能够增加业主的违约成本,防止业主“反水”,但支付定金的金额过大,也会给购房者带来资金风险。购房者在支付高额定金前,须对房屋产权情况作充分了解。最起码也应该先看看房产证的原件,最好到房管局查册了解房产真实的情形后才决定购买。另外,在签署三方合同时,最好在中介公司内进行,而且一定要在合同上盖上中介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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