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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0 01:01:08 人浏览

导读:

房屋是大多数家庭最重要的财产,大家在房屋买卖的时候如果有中介带着还好,相关的手续中介都会帮忙办理,但是如果是自己要办理房屋登记,那可就一头雾水了,毕竟一辈子也办理不了几次不动产登记。那么房屋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是大多数家庭最重要的财产,大家在房屋买卖的时候如果有中介带着还好,相关的手续中介都会帮忙办理,但是如果是自己要办理房屋登记,那可就一头雾水了,毕竟一辈子也办理不了几次不动产登记。那么房屋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

  (一)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买房抵押贷款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受理申请

  审查银行贷款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公积金贷款除外。

  (三)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1)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住房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2)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

  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1)身份证明;

  (2)《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

  (3)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4)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四)登记

  1、对住房贷款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五)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六)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二、房屋产权登记的手续

  1、我国产权登记手续:提出申请;受理申请;审查申请文件;权属调查;依法公告;确认房地产权利;将核准登记事项记载在房地产登记册上;计收规费并颁发房地产权利证书;立卷归档。

  2、在我国申请登记的需要90日,申请转移登记的需要30日,申请抵押登记的需要15日,申请变更及其它登记的需要30日。

  3、在我国进行初始登记的,按登记价值千分之一交纳,但登记价值超过三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万分之五交纳;抵押登记的,按抵押价值的万分之一交纳;变更登记及其他登记的,每项交纳二十元,具体收费按实际情况而定。

  三、申请房屋登记要注意什么

  1、谁来提出房屋登记申请

  一般来说,只有与房屋物权变动有关联的当事人才有资格提出申请。如果牵涉到未成年人的房屋登记,应当由其代理人代为申请登记。

  2、除登记办法特别规定的情形外,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牵涉到共有的情况下应当由各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3、申请房屋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登记办法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办理各类房屋登记应当提交的登记要件做了具体规定。申请人因申请登记类别的不同提交材料有所不同。可能包括登记申请书、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或房屋他项权证书、合同等登记的原因证明文件,以及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申请材料。

  4、在登记行为完成之前,申请人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撤回登记申请

  5、申请房屋登记材料应尽量提供原件

  当然,要求当事人申请登记时提供原件,并不是要把这些原件都由登记机构收存。如当事人的身份证,一般经登记机构查看后并复印存底即退还登记申请人。当事人只能提供复印件的,也应保证复印的登记申请材料是真实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关机关证明当事人提交的复印的登记申请材料与原件一致。

  6、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申请人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造成登记错误一般由两种情况引起,一是由于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过错所导致;二是登记申请人采取欺骗手段骗过登记人员的审查造成的登记错误。《物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房屋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是二手房买卖的话,那么是指已经办过产权房子再交易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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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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