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使用性质是什么
导读:
现在很多做生意的朋友都需要租房或者租店铺,租赁他人的房屋是需要签订合同的,而且还需要确定租赁使用性质。那么房屋租赁使用性质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商用办公,生活住宿,仓库,厂房等等。但是不可以随意更改房屋使用性质。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第一步: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交各属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予以受理;对提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法律规定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步:经审核,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签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相关材料,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办理程序:
(1)租赁双方持所需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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