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房产证加名要慎重
导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在社会上掀起一轮夫妻房产证加名的热潮。为了让公众能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文,更好地维护自己在婚姻中的权益,28日,广东省妇联召开了对于该司法解释的研讨会。与会专家表示,房产证加名固然是维护婚姻权益的首选,但加名也得讲技巧,否则加了名字反而可能损害自己的利益。
“啃老”买房加名要谨慎
专家表示,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广东不少房管部门的加名业务都呈现递增。不少人都意识到,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一个名字是多么的重要。
广州律协婚姻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游植龙律师提醒,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要加名的。他举例说,小A和小B父母双方各出资20万元、5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小A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有父母出资的证明的话,小B若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就相当于把父母出的50万购房款送了一半给小A。
实际上,根据司法解释(三)规定,由父母双方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产赠与要及时过户
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法院可以认定这个赠与是无效的。
小C为了讨女友小D欢心促使其嫁给自己,约定把自己的一套房子赠与女友小D。因为签有书面协议,小D也没有着急去办理过户,两人很快就愉快地步入了婚姻殿堂。没想到,婚后小C以父母反对为由,不愿意办理房产过户,根据司法解释(三),这个赠与无效。
婚后赠与也是一样。游植龙律师指出,如果只有赠与协议而不办理过户,一旦离婚,是分不到房子的。所以,及时办理过户才保险。另外,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也是一个好办法。
近日,最高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解释三》),近些年的婚姻热门话题——房产、孩子、外遇等全部涉及。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房产问题。
离婚时最难以分割的财产就是房产。自己辛辛苦苦交首付、还房贷,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分走一半。据有关部门统计,房产归属是“恐婚族”最大担忧,法院调研也发现,房产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判而难了的死结。[page]
《解释三》对此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此外,《解释三》还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全文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婚前房产证加名征税究竟该不该征?如何征?财政部有望于本周发布详细文件。财新记者从财政部获悉,相关文件已起草完毕,正在走法定签发程序,尽量在本周出台。8月23日,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日前出台实施,引起广泛的社会反响,尤其是关于婚前购房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规定,对于已婚有房者心理产生了很大影响。据媒体报道,青岛要求对夫妻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判原则如下: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
二手现房交易税费由买卖双方一同承担。买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取证费;卖家需缴纳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
二手现房抵押贷款一般三周左右放款,具体可以咨询当地银行。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后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面签银行、银行报卷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
二手房离婚分割如下:属于个人财产的分割给个人,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
买卖二手房需要土地证。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完税证明等资料,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无法办理登
二手房网签了以后经双方协商卖家可以再修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内容的修改属于合同变更行为,必须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合意,达成合意后对修改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即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