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次解决房屋产权证遗留问题中,所涉及到的购房人应如何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导读:
从4月1日开始,我们首先要解决开发、建设单位办理房屋初始登记问题,对于具备登记条件的项目,市房地产管理局将在有关媒体上或小区公告,希望购房人见到公告后,要积极配合我们,主动申请转移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人可持身份证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登记要件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对于有条件的地方,我们要组织专人现场服务,到小区内收件发证,使更多的购房人尽快地拿到《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