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八年增值200倍 卖家反悔趁机讨房
导读:
我是一套房子。
我并非名门,又非处于黄金地段,我大小不过29平方米,而且是这座城市里随处可见的土砖房。
8年前,主人张某把我卖给老曾这对农民夫妻时,不过1200元。
可是如今面临拆迁赔偿,我的身价比当时暴涨了200倍,值20多万元。原主人张某不干了,他仗着房产证的名字还是他,把老曾夫妇告了,喊他们从我这里搬出去。
还好法院维持了公平,判决我还是归老曾夫妇所有。下面我就给你讲讲这段曲折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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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前我才值1200元
我出生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位于大渡口区九宫庙,可那会儿这里还是城乡接合部,没现在这么热闹。
我个头也不大,只有29平方米,背后还是一个滑坡地带。我记得在2003年,就认识了现在的主人和他的妻子,男的姓曾。
当时他们一家是綦江农村的农民,为了找钱,就到市区打工赚钱来了。当时他们在火车站打零工,过去了这么多年,他们夫妻俩每月的收入,加起来也不过2000元。
当时他们就给我的前主人张某说,每月30元把我租了下来。在2003年年底的时候,两口子商量,进城打工都快十年了。老是租不是个办法呀,想把我买下来。
他们找到张某提出购买的建议,张某同意了。
后来我知道了,老曾夫妻俩以1200元的总价买了我,双方还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过程都还挺正规,张某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证件都交给了老曾。
从此以后,我知道我换主人了。拥有我后,我看得出来,他们过得很幸福。一下班老曾就连忙赶回来,做饭、看电视、睡觉,他们一家生活过得虽辛苦,但却很温馨。
8年后我身价20多万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2010年,我也十多岁了。周围早就变成了繁华的闹市区。我确实显得有点“另类”,政府出台了规划,这对我是一个“噩耗”:政府界定我属于滑坡片区危旧改拆迁范围之内,必须拆除。
我知道拆迁的现实无法改变了,但是我听到按相关政策,老曾夫妇将获得20余万元的赔偿后,我还是感觉到挺欣慰的。
我亲眼看着他们两口子进城打口这十多年,风里来雨里去,挣钱很不容易。如果拆迁,他们能够得到20多万的赔偿,或许对今年已53岁的老曾及他的家人来说,可以换个地方,买个更好的房子。
可是这消息让我的前主人张某知道了,他眼红了。他拿出了“杀手锏”:那就是房产证。由于我前面说了,我是处于滑坡地带的,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当时他们双方2003年签订协议时,我的产权人仍是张某。
现主人赢了官司
张某找到老曾夫妻,要他们搬出去。
老曾夫妻没同意。张某就把老曾告上了法院,要求老曾他们限期搬离。我很紧张,我不知道我最后到底归谁所有。
不过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大渡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根据证据显示,原主人张某自2004年起,就未再向老曾收取过房屋租金。
而且在该房屋拆迁前,张某也未向老曾主张过返还房屋的情况,因此法院确认2003年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关系有效,张某败诉,二审也维持了原判。
这样的判决结果我很满意。我知道,可能我与老曾夫妇在一起的日子不多了,但就算我消失在这个世界,也希望他们将来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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