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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市场率先回暖 个税新政再掀楼市波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1 05:28: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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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进入“金九银十”,北京市二手房市场渐渐走出新政实施带来的后续观望期,在二手房价格保持平稳的同时,成交量上涨幅度较为明显。二手房市场较之一手楼市率先回暖。此前,刚刚闭幕的军博房展会首日3万多人次中,前往咨询二手房的消费者占总人数的65%。另据“链家”统计

  进入“金九银十”,北京市二手房市场渐渐走出新政实施带来的后续观望期,在二手房价格保持平稳的同时,成交量上涨幅度较为明显。二手房市场较之一手楼市率先回暖。

  此前,刚刚闭幕的军博房展会首日3万多人次中,前往咨询二手房的消费者占总人数的65%。另据“链家”统计资料分析,二手房源登记量相比7月的夏季房展会增长29%,客户登记量相比7月房展会上涨36%。而且,在所登记的全部客户中,26%的人群考虑在3个月之内实

  施买房计划,这与5月新政出台后,90%以上的客户采取持币观望现象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反差。

  政策撬动作用彰显

  政策上的及时调整是激活北京二手房市场,使其出现了强劲反弹的首要因素。“我爱我家”认为,虽然“6·1”政策之后,北京二手房市场受到较大冲击,但是在7月末,北京市出台的《关于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六类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首次上市交易不再受“小区容积率”和“单套住宅建筑面积”的影响,均可视同“普通住宅”享受税收优惠,这无异于为北京二手房市场送来“及时雨”。该政策为北京二手房市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居住问题及稳定北京整体房价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价格位置是杠杆

  在房屋价格持续攀升的情况下,部分购房者将价格相对经济的二手房作为置业选择。2005年上半年,北京市二手房平均成交价格为4513元/平方米,而同期全市普通住宅期房预售均价为6527元/平方米,二手房的价格优势显而易见。

  据链家统计资料分析,北京住房供需之间从区位上存在很大落差,将近80%以上的需求者要求在四环内选房;而仅仅20%不到的客户会选择郊区的房产。

  但如今,北京市三环以内可开发用地已为数不多。根据中大恒基市场研究部数据显示,2005年7至8月在四环外的新开盘项目占全市开盘项目总量的67.3%。相对而言,房龄较长的二手房普遍位于四环以内,相比新房更具地段优势。此外前几年新开盘的一些项目已相继步入二手房市出售。这部分次新房由于开发时间早,地理位置更是相对优越,房龄大多在5年以内,产品设计、综合质量与新房相比并无劣势,其竞争力超过新房。

  供应结构有望改变

  据了解,近几年北京市二手房与一手房供应量之比一直在1∶6上下波动,北京市建委公布的数据显示,北京2004年新房成交套数为32.98万套左右,二手房成交量仅为5.74万套左右,二手房与新房的差距相当之大。而上海一手房与二手房供应量比例接近1∶1,广州约为1∶2。

  北京的存量房市场在250万套左右,其中公房约有100万套。业内人士一致认为,二手房市场存在巨大的增长空间,其前景值得期待。二手房市场出现的“拐点”,有望进一步缩小二手房与新房市场的结构比例差距,将对保持房地产整体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手房市场的发展虽然较晚,但速度相当快。2002年成交量为0.8万套,2003年突破2万套,达到2.1万套。2004年北京二手房市场的成交量在4万套左右,尽管受到新政的冲击,2005年1至7月的北京市二手房的成交量仍然接近4万套,中大恒基市场研究中心预计,在稳定政策的支持下,2005年北京二手房交易量将直逼5万套大关。

  个税新政再掀“波澜”

  2005年10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该文件正式明确,个人买卖二手房必须交纳个人所得税。此消息在近日引起各二手房中介机构的热切关注。业内人士认为,二手房交易意愿虽然开始出现明显回升,但在个税新政策下,二手房市场将再度面临“波澜”。

  “链家”方面分析,实际今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领导已经明确强调对于交易环节必须征收个税。如果严格征收个税,今年第四季度的二手房成交量会出现微降。其中影响最为明显的应该在于购买时间5年以内的二手商品房;而对已购公房等六类具有保障性的住房,因为有《关于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补充通知》对其购房时间认定的改变,使这六类房产大部分处于5年以上的范畴,基本可以享受免征个税待遇,影响相对较小。新政策执行初期,二手房市场会出现5月新政出台后曾经出现的集中过户状况,此后一段时间会处于交易“冷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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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屋的交易流程关于流程的的解释:1、凡是有银行贷款的房子,交易的前提是把银行的贷款结清(必须的)并把抵押注销后方可办理过户或更名手续。2、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子过户是以新的购房合同备案完成为结束(需要贷款的则需抵押),而开具新合同的条件是把原来抵押在银行的、购房者收执的、房产局备案存档的、以及开发商存档的全部的旧合同都统一给开发商后,开发商方可与新的购房者签订新的合同并作备案。这种交易方式更合理的说法应该叫做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的转让,也叫合同更名,类似的交易主要受开发商是否同意更改合同的限制,新政策约定的所谓期房不得交易是没有影响的。3、已有房产证的房产在产权过户登记时,同样需要把旧房产证原件、合同、申请表等相关资料上交房产局,并需要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当着房产局工作人员的面进行签字、盖手印(有共有人和需要委托的有其他要求)。4、旁边的数字表示该工作所需要的工作日,“?”表示因不同的银行和中介公司有不同的时间等(后者偏差不大)。5、有无房产证的房子,交易前均需要查档。6、有证的房子过户肯定要评估,无证的但是需要贷款也需要评估(个别银行不要求)。评估的作用一是作为交契税的参考(必须的),一是贷款银行的价值参考。7、房产交易时需要准备的资料:其实无非就是产权与交易双方的身份证明,像房产证、身份证或户口本。为节省麻烦,建议都带上。8、贷款的需要补交:首期房款的收据、单位盖章的收入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贷款人收入或其他财产的证明资料。关于二手房交易的费用结合上述的交易流程:1、提前还贷在,大多数银行是不收取违约金的(只是大多都需要提前一个月作申请,极个别银行收取1-2个月的利息作违约金)。2、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在交易过程中,开发商会收取一定的更名手续费(该费用无标准而且大多数无任何票据,可能是0也可能是10000。甚至开发商可以不同意更名——交易无法进行,只有办出房产证才能买卖)。3、已有房产证的房子交易时必须交纳的费用:手续费:新房3元/建筑面积,二手6元/建筑面积。契税:取成交价与评估价的高者×1.5%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本(另有营业税、3%的契税只在非住宅的或者有特殊情况的房产交易时需要交纳)。4、如需办理银行贷款的还需要交纳抵押登记费80元和保险费:房屋总价×贷款年限×费率。费率:6-10年是0.052%11-15年是.048%16-20年是.045%。5、以上费用是不含任何劳务和服务性质的费用,如需委托中介公司的,将有以下费用产生:A、交易服务费费:成交价的2%B、如需按揭贷款的另收600元(或以成交价的2.5%收取)C、如果房产原来就是贷款未结清的、并且买方也需要办理贷款的,这样就会需要中介公司垫资帮助解押的,中介公司将收取垫资额3%-4%的费用,并且还有加急、公证等费用。6、综上所述:一套有证的房屋过户,房产局方面收取的额度约为房价的2.%-2.5%之间,如需委托中介的、贷款的或解押的还有更多费用。
  • “满五”是指购房者拥有房屋的时间等于或超过5年。“唯一”是指业主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名下在该省份内,登记在房产局系统里的有且只有这一套房子。家庭成员一般来说指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的子女。实际交易中如何判断满五唯一: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者以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2、已购公房:三种判断标准,下面三个条件只需一个满5年就算“满五”。(1)距房产证填发日期满五年;(2)距原始购房合同签署日期满五年;(3)距第一笔购房房款的银钱收据日期满五年。
  • 根据财税[2001]1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现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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