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屋拆迁 > 拆迁法规 > 新拆迁条例取消行政强拆因网民热议

新拆迁条例取消行政强拆因网民热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9 02:53:08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网民热议新拆迁条例草案亮点取消强拆考验司法近日有媒体报道,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有三大亮点,一是取消行政强拆,需要用强拆手段时应走司法程序;二是拆迁补偿强调个人需求,拆迁补偿更加清晰公开;三是拆迁许可证将成为历史,实施征收

  网民热议新拆迁条例草案亮点 取消强拆考验司法

  近日有媒体报道,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有三大亮点,一是取消行政强拆,需要用强拆手段时应走司法程序;二是拆迁补偿强调个人需求,拆迁补偿更加清晰公开;三是拆迁许可证将成为历史,实施征收和补偿的主体是政府。此次披露的新拆迁条例细节,引起网民广泛关注。

  希望新拆迁条例尽快出台

  有评论指出,此前谈及新拆迁条例缘何搁浅,相关职能部门一致的声音是“阻力太大,情况复杂”。短短几日过后,“复杂”的情况难道就变得简单了?但愿这一次,媒体的报道不会让大家失望。希望拆迁条例尽快出台。

  署名“邱海昌”的博客文章说,尽管民众相信,现行“拆迁条例”的废除只是时间问题,但这个时间显然太过漫长。一方面是新法的出台依然悬而未决;另一方面是一些地方政府仍在“时不我待”地加紧强拆。如果说非法强拆乃至暴力拆迁事件是一座阴森恐怖的大殿,那“行政强拆”就是支撑它的大梁。为了及早拆掉这根梁,“拆迁变法”再也不能拖下去了。

  取消行政强拆是对司法的考验

  署名“风雨同舟”的博客文章说,法院裁决“强制拆迁”是法治理念的回归。在规范拆迁中,司法部门将肩负起“裁判员”的艰巨使命。当务之急是修订完善有关法律制度,堵塞制度设计漏洞。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提高司法效率,恪守司法公正,在拆迁中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这既是依法治国的体现,更是民心所向。

  但也有人对司法的执行力表示担心。署名“杨朝淅”的博客文章说,由法院作出裁决是否强拆,而不是由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强拆,充分体现了法制社会的严肃性与公正性。只不过法院的责任非常重大,一是能否公正判决,因为我们所有的基础都是基于法院是公正的;二是法院的执行力度与速度,这是我最担心的,如果法院执行力度不够的话,一切还是原来的样子。

  也有人对司法的独立性表示担心。署名“阿飞”的博客文章说,现有的体制之下,司法在与行政权力的博弈中,很难做到公开、公正。问题很简单,倘若司法真的能“当真”,就算过去的“行政强拆”,被拆迁户也完全可以依照物权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相应的赔偿。可现实却是,这样的诉讼几乎没有出现过。绕一个圈子,再回到原点,这样的“进步”实际上是对“司法”更现实的考验,我们拭目以待吧。

  告别“强建”才能避免“强拆”

  署名“三横一纵”的博客文章说,告别“强建”才能避免“强拆”,才能根本化解拆迁矛盾。目前,各地政府普遍患有“建设强迫症”。

  媒体评论认为,拆迁许可证淡出舞台,并非说强拆就不存在了。有时强制拆迁是必须的,但前提是为了公共利益,应由法院来制约和监督政府,以维持博弈的平衡。那些披着“公共利益马甲”的强拆,总是难逃民众的火眼金睛。因为对公共利益最有发言权的是公众。我们要让利益各方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通过民主辩论,形成共识;然后按照社会福利、整体收益最大化原则,或者说按照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原则,作出不偏离公共利益原则的决策。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申请,依法证明拆迁人与被逝迁人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订立协议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应遵循服从国家规划,有利城市建设,合理补偿的原则。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及其复印;(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4)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公告、建设章程及方案等;(5)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及其复印件;(6)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如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违法建筑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规划使用性质建设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为永久性的建筑。违章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其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和第23条)。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根据诈骗金额量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如果因为开发商迟延交房,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您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向开发商发解除合同的通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要具体看什么情况而定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因房屋买卖违约而产生的退房问题,如果买卖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相关问题。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6分钟前
首先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如果有一般就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计算来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赔偿。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6分钟前
退定金,看是谁的原因?哪一方涉嫌违约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你好,当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和交付定金时,遵守合同一方可以选择其一进行主张。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5分钟前
你好!需要看购房合同约定及开发商未能交房的原因分析。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