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导读:
安置房就是指政府在进行征收补偿时,为安置被征收人而修建的楼房,随着城市的发展,被拆迁户对安置房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那么可能会有人会困惑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
1、交易受时间的限制
安置房的交易受到的限制比较多,很多安置房在交易年限上都有很大的限制,安置房一般规定在几年内不得进行上市转售。商品房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买到的是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那么就可以上市交易,转手买卖了。但是商品房是期房的话,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2、产权有所不同
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而言,产权上有明显的区别,大部分的安置房其实并不是完全产权,可以理解为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有完全产权的,也就是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土地,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3、房屋质量不同
商品房的质量一般都不会存在什么大的问题,但是由于安置房的建筑利润受到限制,所以建筑商人通常偷工减料,通过这些操作来增加自身的利润。因此,安置房的房屋质量一般相对较差一些。
4、交易存在风险不同
由于安置房存在的很多的交易限制,购买安置房的风险相对于购买商品房而言就会大一些,安置房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因此就会有相应的规定加以规范这些行为,就算是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如果国家法规又规定该房屋不得进行转让的话,那么法律上就可以视为情势改变,从而使得已签订的合同失效。
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
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
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综上所述,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交易、产权、质量、交易风险上,不过相对于普通商品房而言,安置房还是有一定的优势的,比如说有政府强有力的后盾等。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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