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
导读: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房屋拆迁,在现在社会,人们已经见怪不怪,而且,在大部分人的印象里,拆迁就意味着暴富,但其实这其中涉及到很多的内容,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具体的拆迁房屋流程是怎样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
(3)拆迁许可证的续期
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最大延长期限为半年。延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进行延期公告。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是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第二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房子拆迁,户口可以移到新的分配房屋中,身份证上的地址就是新房屋的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办理即可。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拆迁房屋流程是怎样的的内容,遇到拆迁的情况时,毕竟是与自身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所以去对整个流程进行一定的了解也是很必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法律快车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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