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房屋赔偿是怎样
导读:
对于拆迁房屋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多见,如果遇到拆迁房屋要以拆迁组进行协商,但是有些情况下也可能会遇到强拆房屋的情况,这也会给被拆迁人造成一定的困扰。那么强拆房屋赔偿是怎样?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在房屋征收的行政赔偿案件中,依照现行法律规定确定行政赔偿项目和数额时的基本原则是,赔偿数额至少应不低于赔偿请求人依照补偿安置方案可以获得的全部征收补偿权益,不能让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赔偿数额低于依法征收可能获得的补偿数额。
此时,对强拆过程中“直接损失”的理解,不仅包括赔偿请求人因违法拆除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还应包括其作为被征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如产权调换安置房、过渡费、搬家费、奖励费以及对动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等。
1、房屋本身的赔偿价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2、搬迁奖、搬迁费、临时安置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应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涉及到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按照上述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被征收人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强制拆迁时,房屋管理部门对拆迁人员出具裁决书而未搬迁的、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搬迁的、有合理要求进行强制拆迁而当事人未拆迁的。管理部门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强制拆迁违法建筑,保护我国的房地产市场。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强拆房屋赔偿是怎样的介绍,对于房屋拆迁还是要了解相关的流程,拆迁人要与拆迁组进行协商和沟通,避免因为拆迁金额等方面的事宜而闹出纠纷。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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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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