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伟胜申请安置房等批前公示
导读:
根据《海沧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厦海政[2008]64号),现将拟批准海沧街道古楼农场张伟胜安置房等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09年12月11日至2009年12月25日。
张伟胜,男,海沧街道古楼农场村民,1971年6月出生,一家4口人,即妻子、长子、次子。经审查,其符合安置房申请条件,拟按4个人口批准安置房。
胡小珠,女,东孚镇鼎美村村民,1978年9月出生,一家3口人,即丈夫、女儿。经审查,其符合安置房申请条件,拟按3个人口批准安置房。
陈丽月,女,新阳街道新安村村民,1953年2月出生,一家2口人,即孙女。经审查,其符合安置房申请条件,拟按2个人口批准安置房。
公示期间,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为便于调查核实,提倡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公示电话:0592-6050699
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地点: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2407
来信投寄:厦门市海沧区建设局
(邮政编码:361026)
海沧区农村住房建设及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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