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境载货清单和国际航行船舶出口载货清单
导读:
过境载货清单[Through Cargo Manifest] 见“国际航行船舶进口载货清单”。
国际航行船舶出口载货清单[Export Manifest;Export Cargo List] 又称出口载货清单、出口舱单或舱单。船舶装载出口货物的明细申报单据。其格式和项目,我国由海关统一规定。此单由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根据装货单或托运单留底缮制。其作用有:(1)货物装船前,海关凭此单进行验货放行及监督装船。(2)货物装船后,船舶开航前,此单经理货人员核对和船长签字后,作为向海关正式申报的货运单证。(3)港口装卸部门安排货物进栈或堆场,计收货物装卸费、库存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时以此为凭证。如有增加或取消货载的情况发生,则船公司或其代理人须及时填制“加载清单”或“取消装载清单”,并及时通知船上。(见式样3—60)
舱单[Manifest;Export Manifest]见“国际航行船舶出口载货清单”。
出口载货清单(Export cargo List] 见“国际航行船舶出口载货清单”。
出口舱单[Export Manifest] 见“国际航行船舶出口载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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