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布进出境旅客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报文格式及临时接收地址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暂行规定》(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3号公告),为保证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测试及试运行工作如期开展,海关总署决定临时使用SITA网地址BJSHGCA接收传输报文。为此,海关总署于年5月12日发布了2008年第31号公告。公告公布的报文格式为世界海关组织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制定的PAXLST报文标准(详见公告附件)。 公告要求各航空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做好相应系统改造工作,尽快与全国海关信息中心联系系统测试,并于2008年5月30日前完成测试。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1号 关于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报文格式及临时接收地址全文收入中国海关律师网法规库“海关通关与关税”项下“运输工具监管法规目录”。
关键词:海关 关总 总署 署公 公布 布进 进出 出境 境旅 旅客 客舱 舱单 单电 电子 子数 数据 据传 传输 输报 报文 文格 格式 式及 及临 临时 时接 接收 收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1994年11月25日修订)┌─────┬────────────────────────────┐│...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为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进出境旅客申报手续,方便旅客进出境,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及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现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修订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和我署据此修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
海关若放行则是已经清关完成。清关即指办理报关手续的过程,清关完毕的,即为报关手续完成,海关应予放行。我国《海关法》规定,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
当事人向海关进行申报的相关流程包括有:准备报关资料有外贸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据、提运单;制作报关手写草单;印出报关复核表等。我国《海关法》规定,国家在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