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报关商检 > 报关委托书 > 报关委托书填写规范:提运单号

报关委托书填写规范:提运单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0 10:47:52 人浏览

导读:

提运单号: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1)、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录入业务的,此栏填写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应输入提单或运单的编号,提运单号必须与舱单系统录入的提运单号完全一致(包括数码、英文大小写、符号、

  提运单号:

  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1)、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录入业务的,此栏填写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应输入提单或运单的编号,提运单号必须与舱单系统录入的提运单号完全一致(包括数码、英文大小写、符号、空格等)。一份报关单只允许输入一个提运单号,如遇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则分单填报。 江海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但不涉及转关运输的,此栏必填。

  2)、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业务中的一项或两项的, 或汽车运输、邮政运输、无实际进\出口境的,或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是转关运输提前申报的,本栏为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