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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外籍子女争遗产,国内房子判给谁?
    分别去往了不同的国家,也在随后的生活中取得了不同的国籍。许先生移民美国,姐姐则与同在异乡的陈生结为伴侣,落户英国。时光悠悠,人事变迁。近年间,父母和姐姐都先后去世,没有任何遗嘱,只留下了国内的一套房子。许先生原以为房子理所当然该由自己继承,可却意外接到了姐夫陈生的通知,要求继承这套房子。两个人一个在美国一个在英国,却需要在遗产所在地北京打官司,沟通极为不便。这官司要怎么打?案件焦点:两位当事人均已取得外国国籍,继承遗产适用哪国法律?姐夫是否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判决结果: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没有留遗嘱,姐姐和许先生同为法定继承人,可以各继承二分之一份额。随后姐姐去世,身为配偶的姐夫有权继承姐姐的遗产。但经过律师和法院的调解,最终陈生放弃了主张房子份额,父母的遗产由许先生全额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解读:我国现行法律在涉外继承法律适用问题上采取分割制,即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许先生父母一直居住在国内,房产也在国内,因此遗产继承也适用中国法律。姐夫有权继承遗产,但经过律师和法院的调解,最终放弃了主张,许先生完整继承了父母的房子。案件总结:许先生和姐姐分别定居不同的国家,取得了不同的国籍。留在国内的父母去世后不久,姐姐也去世了。父母在国内有一套房产,许先生本以为房子能由自己全额继承,但姐夫却突然跳出来跟许先生争夺房产。父母没有留遗嘱,姐姐和许先生同为法定继承人,可以各继承二分之一份额。随后姐姐去世,身为配偶的姐夫有权继承姐姐的遗产。好在经过律师和法院的调解,最终姐夫放弃了主张房子份额,父母的遗产由许先生全额继承。
    昌吉州律师-杨志峥律师 杨志峥律师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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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驳斥母亲遗嘱,夺回遗产份额
    的遗产都继承不到。黄二婶的父亲去世较早,突然的分别令人猝不及防,父亲并没有留下遗嘱。不久前,母亲的身体也逐渐恶化,好在这次母亲有了心理准备,提前立了遗嘱。可当处理好母亲后事,兄弟姐妹几人坐下来按约定分配遗产时,黄二婶却惊诧不已,只见遗嘱上赫然写着“在我去世后,我自愿将房屋交给我子女中的老大、老三、老四、老五继承,继承的份额具体为老大老三继承房屋20%份额,老四老五继承房屋30%份额。”母亲的这份遗嘱,独独缺了她的名字!案件焦点:通常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遗嘱就是继承的最优先级。母亲的遗嘱,表述清晰、形式合法、内容有效。那么黄二婶还能继承到遗产吗?判决结果:经查,本案中的房屋是黄二婶的父母使用工龄共同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黄二婶的父亲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应该按法定继承办理。本案房屋中应有父亲60%的财产份额。属于父亲的60%财产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最终,法院判决黄二婶取得百分之十的房屋所有权份额,和其应得的抚恤金、丧葬费两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律师解读:本案中的房屋是黄二婶的父母早年间使用工龄购买的房子,其中父亲工龄37年,母亲工龄29年,证明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并非母亲的个人财产。黄二婶的父亲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父亲所有的房屋份额就应该按法定继承办理。而黄二婶,正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本案房屋中应有父亲60%的财产份额。因此,属于母亲的40%份额按照《遗嘱》办理,属于父亲的60%财产份额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案件总结:黄二婶的母亲留下遗嘱,将房子分给黄二婶的四个兄弟姐妹,唯独没有黄二婶的份额。但这套房子是父母使用工龄共同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没有遗嘱,黄二婶理应继承父亲的部分遗产。最终,法院判决黄二婶取得百分之十的房屋所有权份额,和其应得的抚恤金、丧葬费两万元。
    昌吉州律师-杨志峥律师 杨志峥律师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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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自有房产抵押贷款后再投资,出借人起诉担保人,如何解套?
    件上千件,始终以专业、诚信、高效、严谨、精进、仗义执言、追求公平、公正的精神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2018年底开始,北京德成XX工作人员多次邀请肖XX参加XX公司举办的公开推广产品活动会,期间XX公司工作人员对外宣称公司有一个叫无人智能售饭机项目,公司马上要上精致的流水线和建立厂房,预计先在北京投放500台,让参会人员通过抵押房产贷款方式融资给XX公司,由XX公司使用该资金,XX公司承诺保收益保解押,至少按全款的年息10%以上给肖XX回报,XX公司负责每月偿还放贷人的利息,并承诺肖XX与放贷人合同期满后,XX公司保证负责返还给放贷人抵押房产的全款并给肖XX的房子解押。经XX公司工作人员的多次推荐,肖XX才同意。但小贷公司为收回债权,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起诉肖XX要求其归还22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律师费。肖XX接到起诉状后非常焦虑,先后找了很多律师进行咨询,但最终通过网络查询,知晓赵律师团队对此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于是委托赵律师团队接收委托后,认真研究上述协议条款,结合之前办理过的类似案件,撰写驳回起诉申请书及代理词提交法院,最终朝阳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对方的起诉。
    昌吉州律师-赵江涛律师 赵江涛律师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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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合伙私募基金逾期,专业律师代理诉讼、执行,收回全部投资
    件上千件,始终以专业、诚信、高效、严谨、精进、仗义执言、追求公平、公正的精神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案情简介:2015年初,中XX公司业务员多次向赵XX推荐说其公司有包销的、优质基金项目、让赵XX出资购买,后赵XX于2015年1月2与北京某投资管理中心及中XX公司签署《威X项目建设基金合伙协议》,约定赵XX出资120万元人民币,基金类型为固定收益类,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1%,收益分配方式为季度分红,到期偿还投资本金和剩余分红,基金期限为1+1(封闭期为1年,满1年投资者可以选择退出)。合伙企业正式对外投资之日起每满一整年,对应批次的有限合伙人可以要求退伙,但必须提前30个自然日向中XX公司提出书面申请,退伙的办理时间为正式投资满一整年后的7个工作日,其他时间不办理。约定管辖法院为中XX公司所在地法院。XX公司向赵XX出具《质押担保承诺函》、《连带保证承诺函》,XX集团为保证北京某投资管理中心的合法权益和赵XX入伙资金的本金安全及预期收益的实现,自愿将其持有的河北XX公司15%的股权质押,其还承诺为保证北京某投资管理中心及赵XX的投资本金、预期收益安全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杨某也承诺为保证北京某投资管理中心及赵XX的投资本金、预期收益安全提供不可撤销的个人无限连带保证担保。赵XX于当日向北京某投资管理中心指定账户汇入人民币120万元。后赵XX每季度均收到33000元的固定收益,因赵XX投资中XX公司的其他产品出现问题,赵XX按照约定于2015年12月向中XX公司和北京某投资管理中心提出退伙、偿还投资本息的要求,但各被告均未依约偿付,仅于2016年2月归还赵XX本金40万元人民币,剩余款项予以拖延支付。办案经过:赵XX通过网络查询知晓赵律师团队代理私募基金及合伙企业相关投资纠纷有非常丰富的理论研究和办案经验,故委托赵律师团队本案。经过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一中院判决驳回对方上诉,全面支持了赵XX的诉讼请求。后赵XX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约1个月时间就收回全部投资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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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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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贷款到期,公司不能偿还时,未足额出资股东应否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呢?
    积约为110亩的土地开发权有偿转让给盈公司;XXX承诺将位于综合楼价值1300万元人民币的商业房产网签合同过户到XX公司经办人名下,用于该地段土地开发权变更为某公司的保证金;XX公司在收到某公司价值壹千万的商业房产网签合同后,与政府办理该土地开发权的转让变更手续;XX公司承诺,盈公司取得该地段土地开发权后,某公司交给XX公司土地出让金33万元/亩,包括盈公司应交政府挂牌土地出让金总价不得超过68万元/亩,其中不包括XX公司已向政府交付的400万土地出让金;盈公司取得土地开发权并与政府谈妥挂牌价后,即偿还XX公司已交付给政府的4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2016年5月31日交付XX公司200万元为第一期付款;2016年8月31日办理以价值壹千万元房产的过户手续,作为第二期支付的1000万元地款;2016年12月底付XX公司600万元作为第三期付款,其余款项在2017年底前分批付清;该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2016年8月,某公司从五原县国有资产经营中心转入的本属于XX公司所有的、之前向五原县人民政府交纳的案涉地块的土地出让金400万中的组成部分,共计人民币270余万元。办案经过: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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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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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母亲去世后留下多套房屋,子女与继父无法协商,起诉分配
    旭、赵女士诉称,四原告系被继承人赵某兰之子女。被告与赵某兰系再婚,双方未生育子女。赵某兰于2013年去世。赵某兰留有北京市海淀区一号、二号房屋,北京市海淀区三号房屋、及一号、二号房屋的租金,现我们要求对上述遗产进行法定继承。被告辩称陈某辩称,原告所述的财产系我与赵某兰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应有部分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分出属于我的财产后,再由双方进行法定继承。我们共同生活期间的收入,原告是无权进行分割的。另外我们在西城区W号有一间房在出租,租金一直由赵女士收取,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另外,我并没有不配合办理遗产继承手续。我对赵某兰尽了较多的扶养义务,我同意对属于赵某兰的遗产进行分配,我应分配较多的遗产。法院查明陈某赵某兰系再婚夫妻,双方未生育子女。赵某兰育有周某文、周某杰、周某旭、赵女士四名子女。赵某兰于2013年去世。经查,陈某赵某兰所有北京市海淀区一号(以下简称一号)和二号(以下简称二号)住房两套。另,2004年10月14日,赵某兰与北京市Y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书,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三号(现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三号)(以下简称三号)住房(小产权房)。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确认上述三套房屋的市值为:一号房屋为172.2万元,二号房屋为327万元,三号房屋为150万元。双方协商二号房屋归陈某所有,四原告分得一号、三号房屋,四原告给付陈某房屋折价款62.52万元。另查,陈某将一号房屋、二号房屋出租。位于北京市西城区w号房屋原承租人为赵某兰,赵某兰去世后,房屋承租人变更为陈某。陈某称该房由赵女士出租,并收取租金,应进行分割,赵女士不予认可,陈某未出具证据。判决如下: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房屋归周某文、周某杰、周某旭、赵女士共有,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三号房屋由周某文、周某杰、周某旭、赵女士居住使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二号房屋归陈某所有,周某文、周某杰、周某旭、赵女士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陈某折价款六十二万五千二百元;在陈某处的租金收益四万八千四百五十元,周某文、周某杰、周某旭、赵女士各得四千八百四十五元,其中二万九千零七十元归陈某所有,陈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周某文、周某杰、周某旭、赵女士支付上述款项;房产律师点评陈某赵某兰系夫妻关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赵某兰去世后未留有遗嘱,故陈某、周某文、周某杰、周某旭、赵女士为赵某兰的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赵某兰的遗产。陈某称其对赵某兰尽了较多的扶养义务,应多分遗产,因陈某为赵某兰之配偶,夫妻之间负有相互扶助的义务,故其要求多分遗产的主张,法院不予采信。关于房产,双方诉讼达成协议,法院支持。四原告主张继承北京市西城区w号房屋,由于该房系承租性质,故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
    昌吉州律师-靳双权律师 靳双权律师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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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度市看守所地址、位置在哪里
    不远即可到达。平度市看守所负责对公、检、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安全保障,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昌吉州律师-刘孝亮律师 刘孝亮律师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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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损人格尊严、背离社会公德、家庭伦理等违背善良风俗的合同无效
    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十七条合同虽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合同无效:(二)合同影响社会稳定、公平竞争秩序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违背社会公共秩序的;人民法院在认定合同是否违背公序良俗时,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综合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动机和交易目的、政府部门的监管强度、一定期限内当事人从事类似交易的频次、行为的社会后果等因素,并在裁判文书中充分说理。当事人确因生活需要进行交易,未给社会公共秩序造成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国家安全,也不违背善良风俗的,人民法院不应当认定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2023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9次会议通过,
    昌吉州律师-何翠主任律师 何翠主任律师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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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案说法 | 纯获益项目合作协议,是借款还是投资?
    ,借贷仅以本金获取固定收益,无需承担投资失败后本金全失的风险。但近年来,不少借贷行为披上了投资的外衣,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引发纠纷。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合同双方系投资关系还是借款关系,对律师判断案件走向、法院做出合理判决、当事人获得公正裁判起着至关重要作用。此类案件中,法院应当重点审查的是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等条款。基本案情王某在杨某所住的小区商铺经营食材超市,双方因此相识。2021年3月31日,王某以经营食材超市的名义向杨某借款10万元,承诺每月支付3000元利息。双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写明:食材超市项目合作,杨某投资10万元,按每月3000分配。当日杨某通过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刷王某店铺pos机的方式向王某转款2万元,通过微信向王某转账8万元。杨某多次向王某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杨某借款10万元并支付利息。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与杨某双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等投资合作的特征,杨某对其投入的10万元资金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只按照约定每月固定收益收取3000元,因此该10万元投资金额,名为投资,实为借款,双方形成的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10万元投资款,其中2万元系杨某用自己持有的信用卡刷王某店铺pos机的方式向王某转款2万元,因双方之间并无商品买卖关系,该刷卡行为实为套现转贷,该款项涉及的利息因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偿还杨某借款本金10万元,王某向杨某偿还利息(以8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本案例由真实案例改编而成)律师说法本案主要有两个争议焦点:一是王某与杨某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能否认定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二是杨某通过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刷王某店铺pos机的方式向王某转款行为的效力认定?第一个争议焦点:王某与杨某双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等投资合作的特征,名为投资,实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协议的主要特征有:一是“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协议外在形式往往是以投资合作协议、入伙协议、入股协议、项目合作协议等为名。二是协议中存在保底性条款。即无论被投资一方是否亏损或盈利,投资一方均可按约定标准获得投资收益。三是名为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经营管理。协议中一般约定出资人仅出资,不参与被投资一方的经营和管理,只获得固定收益却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第二个争议焦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情形的,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杨某10万元投资款,其中2万元系其用自己持有的信用卡刷王某店铺pos机的方式向王某转款2万元,该刷卡行为为套现转贷。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王某基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取得的2万元应予以返还,但该款涉及的利息因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需支付。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昌吉州律师-邝宪平律师 邝宪平律师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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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性出门在外被性骚扰怎么办?
    法律的保护。比如,如果强奸或者强制猥亵已满40多岁的男性,要负强制猥亵罪的刑罚,如果猥亵的罪象死未满10施周岁的男童,则构成猥亵儿童罪。注意,在被强奸或者猥亵后,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然后到公安机关控告对方,让犯罪嫌疑人早日落入法网,接受惩罚,让男性朋友出门也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昌吉州律师-周乃文律师律师 周乃文律师律师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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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患者可以复印哪些病历材料?
    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昌吉州律师-孙心远律师 孙心远律师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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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昌吉州律师-孙心远律师 孙心远律师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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