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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与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杭锦旗人民法院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韩**申请执行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王**工资扣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和《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4)杭民二初字第490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人:韩**,女,汉族,1980年9月5日出生,个体。
  • 被申请人:王**,女,汉族,1984年1月16日出生,职工。

审判人员

  • 审判员:张金玉
  • 书记员:王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