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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等合同诈骗等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相关人员

  • 原公诉机关广东省*有限公司。
  •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为群,化名张*,男,1969年4月18日出生于广东省廉江市,汉族,文化程度大专,住广州市越秀区。因本案于2012年10月23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30日被逮捕。现押于从化市看守所。
  • 辩护人唐*,广东国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黄*,男,1973年6月27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汉族,文化程度大专,住广州市荔湾区。因本案于2012年11月16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30日被逮捕。现押于从化市看守所。
  • 辩护人何*,广东*有限公司律师。
  •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吴*,女,1965年8月20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汉族,文化程度大专,住广州市天河区。因本案于2012年10月23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30日被逮捕。现押于从化市看守所。
  • 辩护人刘*,广东*事务所律师。
  •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梁*,男,1963年5月12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汉族,文化程度高中,住广州市越秀区。因本案于2012年10月23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30日被逮捕。现押于从化市看守所。
  •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招平,男,1966年3月14日出生于广东省湛江市,汉族,文化程度大专,住广州市天河区。因本案于2012年10月23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30日被逮捕。现押于从化市看守所。

审判人员

  • 审判长陈亦光
  • 代理审判员王竹青
  • 代理审判员梁美
  • 书记员喻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