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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
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完成约定的义务,如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报酬或价款等。那么,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应该怎么处理?合同履行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2020-11-03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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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确定合同履行期
相信各位都清楚任何一个合同都是有期限的,我们称之为合同履行期。而合同的履行期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一定会进行约定的。那么实践中合同双方究竟该如何确定合同履行期呢?对于很多人来讲,这是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来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合同履行的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合同法》第 6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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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的履行方式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内容中一般是会约定合同的履行方式,但是也存在少部分人由于各种原因未约定合同履行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形,那么合同的履行方式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
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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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呢?
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履行原则是合同履行双方应当遵守的准则。那么,我国法律规定了哪些合同履行原则呢?这些原则具体内容是怎么一回事呢?下面,我们马上一起来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适当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和实际履行原则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实际履行原则强调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或者提供服务,至于交付标的物或提供的服务是否适当,则无力顾及。因此,适当履行必然是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未必是适当履行。
二、协作履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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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行合同的义务
合同履行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
1、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2、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
3、方便义务:指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的义务。
4、减损义务:即合同法中的 防止损失扩大,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
5、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确立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
对于依法生效的合同而言,在其履行期限届满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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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履行地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合同履行地就是指在签署合同的时候说好的实际实施地点或者说是双方在签署合同时约定好的地点。对于合同履行地的问题在我国的司法解释上有明确的规定,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合同履行地相关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吧。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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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履行不能也是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一种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了意外,致使不能完成合同的义务。那么,合同履行不能将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呢?现在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
第一、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三、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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