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我国政府设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均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经济管理工具。
政策性银行的基本概述
政策性银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发起、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
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
1994年中国政府设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
政策性银行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民国时期的银行进行了全面整顿,中国人民银行吸收合并了国内绝大部分银行,集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于一身,成为大陆地区唯一的银行。当时的政策性业务,主要由人民银行负责。
1978年改革开放后,国家采取了多项举措,使国内银行业呈现多元化发展措施,包括:
(1)恢复了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2)新办了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
(3)向深圳、广东、福建、上海四地政府发放了银行牌照,由当地政府主持创办深圳发展银行(1987)、广东发展银行(1988)、兴业银行(198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