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百科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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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破产到清算需要多久
导读:一般破产清算的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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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流程是怎样的
导读: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成立清算组。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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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的合同解除权有哪些内容
导读:法律明确规定管理人享有合同解除权,涵盖有“管理人正当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意思,这就意味着,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合理、明确的方式予以表达,且不能滥用故意造成相对人的损失。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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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导读:1、提前准备。2、分头交接3、总体接收债务人法定代表人与管理人办理总体接收手续,签订《移交接管书》,并附交接清单。4、制定接管报告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报告,并报送《破产清算方案》、《清算工作实施计划》等。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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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如何计算?
导读:1、不超过100万元的,在12%以下确定。2、在100万元一500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3、在5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4、在1000~5000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5、在5000万元-1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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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破产管理人是干嘛的?
导读: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其职责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破产管理人独立完成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事务,但必须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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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有哪些?
导读: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2、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3、代表破产人进行必要的民事及其它活动。4、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处理、变价和分配。5、办理破产人的注销登记。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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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资格是什么,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导读: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规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商同同级人民政府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工商行政管理、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等部门和有关专业人员中用公函指定,一经指定,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得借故推托或擅离职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另行指定。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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