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失去配偶后,与男性同居22年,其次财产基本上是同居后的收入,该女性死亡后,男性要求保留女性的死亡,而且没有分配财产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有法律依据和相关案例的参考吗?

更新时间:2020-10-18 11:09:55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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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失去配偶后,与男性同居22年,其次财产基本上是同居后的收入,该女性死亡后,男性要求保留女性的死亡,而且没有分配财产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有法律依据和相关案例的参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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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妇女对哪些财产享有继承权:  
1、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丈夫所有的那部分遗产享有继承权。如果丈夫还有父母和子女,丧偶妇女将和他们共同继承,否则由丧偶妇女独自继承。  
2、丧偶妇女如有子女,在子女死后,对子女的财产也享有继承权。  
3、在丈夫死后,丧偶妇女如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公婆死后,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公婆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2020-10-18 10: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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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婚不一定非要采取诉讼的方式,如果二人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到民政部分办理离婚手续。如果非要采取诉讼的方式,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而判断的标准有您提到的几条,也包括外遇。
外遇需要有证据证明,一旦证明,有外遇方为过错方,在财产的分配上可能会少分。按照您的描述,男方仅要求分割一套房产,有利于女方,只要双方同意,法院会予以认可。
2020-10-18 10: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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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之规定,可以看出,同居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仍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所以夫妻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依法进行分割。
2020-10-18 11: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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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也就是说继承财产分配可以不均等,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2020-10-18 1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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