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家公司的资产家,主人说可以在公司过家。能买到这样的房子吗?但是,我害怕他们的公司被拆除,能给我赔偿吗?这个房间到底能买到还是怕拆除?
更新时间:2020-10-13 16:53:21人浏览
问题描述: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3660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一)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一)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一)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2020-10-13 16:33:05
咨询我
1.你可以看到赔偿。
2.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内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0458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1.你可以看到赔偿。
2.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内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0-10-13 16:39:46
咨询我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7617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你好,如果你不愿意购买,你有权利拒绝签字,并可以以此为由辞职,要求公司赔偿,协商不成起诉索赔。如果按照月薪5000来算,你可以获得约6万元经济赔偿。
2020-10-13 16:53:2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安置房是否能取得房产证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看其拥有的产权是否是全产权,以及拆迁协议上的相关规定。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能要房子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在开开发商出于自身的原因违约的情况下,买受人可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倒闭,员工能得到赔偿吗?
生活往往不如人意,刚入职的新手、快要退休的老干部、正准备冲向人生巅峰的新锐等处于各种不同人生阶段的你,可却要面临着公司倒闭的你,你该如何为这个尴尬的阶段找回一些
公司破产
人浏览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如果有恶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18条的规定,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是:1、支付约定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违约金计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东西送出去了,还能要回来吗?!
朋友之间的赠送和男女朋友之间的赠送,若两者之间的感情破裂,关系变得恶劣之后,曾经赠送的东西还能够要回来吗?赠与是赠与人单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的赠送给别人,对方接受
赠与合同知识
人浏览
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整个办理流程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环节:1、签约。2、核查。3、交税。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3、登记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4、对贷款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子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不存在使用权限。但如果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限已经届满的,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各地政策不一,具体到国土资源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她们疾呼:谁能拯救我们的乳房?
医疗预防保健
人浏览
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业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