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龄

更新时间:2020-07-20 01:59:25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于2000年11月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到2008年12月31日,每年一签,但是从2009年1月1日起,单位把我转为劳务派遣,两年合同一签到今年年底,请问我的连续工龄怎么计算,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吗,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7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李艳律师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连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次,第三次即可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连续在同一单位工作,工龄当然连续计算,具体情况还要看你手中的证据,建议找律师面谈
2014-10-10 09:01:05
李攀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湖北武汉·电话-136-4722-1855
你好,据你反映的情况,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龄也可以连续计算,我们有这方面的成功操作案例。
2014-10-10 11:58:08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0880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职工在工作中表现消极,经常违反企业规章和劳动纪律但情节又够不上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解除劳动关系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解除劳动关系又给企业造成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职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除外)。因此,如果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宜太长),企业就有相当的主动权,可以避免承担因辞退引发的赔偿责任。
2020-07-20 01:59:25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656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用人单位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这里的“重大损害”一般由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用人单位在依据这一条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时,必须同时掌握两个标准:一个是劳动者的“失职”、“营私舞弊”必须是严重的;另一个是劳动者的行为必须对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对劳动者不严重的失职行为或者未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用人单位不能依据该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这里所讲的实际上就是“脚踩两只船”的行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同时,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领取其他用人单位的工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构成严重影响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形,同样可能发生在劳动者身上,当劳动者有这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已经不能再从事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分,但因其行为性质的严重性已经超过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三项情形,故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2020-03-10 21:39:29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2865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如果您生病属于在医疗期内,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如果单位强行解除合同,您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保局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2017-04-11 04:39:42
邢伟华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连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次
2015-02-03 06:32:23
梁静飞律师
服务地区-河南郑州
你好,建议可以计算工龄。
2014-10-10 09: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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