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但老公一直拖着
更新时间:2010-05-10 07:35:31人浏览
问题描述:
您好!请求帮助!
我和老公认识3年,今年2月10日结婚了,我们家都在江西,一起在上海工作,婚后一个月,他就和工作关系认识的一个21岁的女孩走到一起,他隐瞒了自己结婚的事实,其实婚前他有过类似行为,因为感情深加上他诚意悔改,我原谅了他。女孩在苏州,他每天下班在家QQ到深夜,说是工作上的事情。每个周末双休都在苏州和女孩一起,还要以加班等各种理由欺骗我,他们的关系刚开始,我就觉察了,没有什么工作需要这样去讨论,谁都不是傻瓜。他的行为太张狂。短短一个月,事情已经到这个地步,我想放弃了。每次我和他谈离婚的事情,他就是不理睬,说日子没法过了,不如去加班,指责我没事就找理由吵架。我打算离婚,就没必要吵什么,大家谈清楚就可以了。可他一再以这样态度对我,离婚的事始终没谈成。我们没有孩子,没有财产分配等问题,应该说离婚是比较简单的。我们应该是要回到老家办手续,可是他一直说没时间,不好请假。我想尽快解决,这样的男人让我彻底失望,不想自己的青春再背耽误了。
不知应该怎样通过法律手段尽早离婚,请您帮帮我,谢谢了!
1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你可以到法院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直接起诉要求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10-05-09 20: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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