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为下午3点到第2天早上8点白天不上班1个夜班后休息3个整天请问一下这样的上班时间合适吗?这样的班出勤时间怎么算?(是常年上夜班)

更新时间:2019-12-20 05:17:51人浏览
问题描述:
由于单位需要常年上夜班没有节假日4个人倒夜班星期一到五上班时间为下午5点到第2天早上8点周六 日为下午3点到第2天早上8点白天不上班1个夜班后休息3个整天请问一下这样的上班时间合适吗?这样的班出勤时间怎么算?(是常年上夜班)
6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张守成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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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加班工资
2014-05-30 04: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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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加班费 补缴保险费 没有签合同的四年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公司解雇你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公司已经有四年没有跟你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按照法律的规定公司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不签就应当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你支付双倍工资 支付时间从你上班满一年起算 这个很重要 所以你不要急着辞职 你应该要求公司跟你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不签你就去起诉 最起码的赔偿有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就是四年的双倍工资 从上班第二年开始的双倍工资(三年的双倍工资) 当然还有四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加班费
2019-12-20 05: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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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2019-12-13 1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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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关于每月工作时间的规定:
  首先,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企
新劳动合同法关于每月工作时间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其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即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不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2016-08-20 03:36:49
邢伟华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仲裁加班工资仲裁加班工资
2014-09-25 06:36:59
李刘敏律师
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仲裁加班工资、、、、、、、、、、、、
2014-05-30 12: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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