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己去做工伤伤残鉴定还是公司去做,到哪儿去做鉴定,您能说说具体流程吗,十分感谢

更新时间:2017-12-17 10:12:54人浏览
问题描述:
您好,是自己去做工伤伤残鉴定还是公司去做,到哪儿去做鉴定,您能说说具体流程吗,十分感谢
1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贾卫龙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江苏宿迁·电话-139-5129-5136
工伤认定后等劳动保障局通知鉴定 具体地点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具体可来电咨询
2013-04-19 14:13:34
黄权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江苏盐城·电话-133-2798-2589
到劳动局咨询吧。个人也可以的。
2013-04-18 20:50:53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6642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1、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3、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4、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2017-12-17 10:12:54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321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的样式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3-09-26 04:51:32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552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一、工伤办理许可条件  1、有合法的用工主体;2、与用工主体存在劳动关系  二、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以下列情况的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它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者其它证明;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四、提交完整材料之后的确定时间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  六、注意事项  办理者还要提供身份证明、与用工主体的关系证明等。
2013-05-14 08:21:51
邢伟华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到劳动局咨询吧。个人也可以的。
2013-04-24 08:36:42
王敬辉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宿迁
认定工伤后,个人可以申请进行伤残鉴定。
2013-04-20 15:57:30
沭阳郑刘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宿迁
工伤认定后等劳动保障局通知鉴定
2013-04-18 16:59:02
唐军芳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到劳动局咨询。
2013-04-18 11:53:51
胡雪峰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宿迁
到劳动局咨询吧。个人也可以的。
2013-04-17 23:09:54
王家孝律师
服务地区-甘肃兰州
办理工伤案件应注意以下事项:第一,工伤的时效为一年,一定要抓紧时间进行程序;第二,工伤程序复杂:如何受害职工未与用人单位签 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受害职工先要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认定在事发时受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之后就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赔偿,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第三,关于工伤待遇:未定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食宿费用。 4、康复性治疗的费用。 5、辅助器具费用。6、护理费。 7、工资福利。伤残鉴定后确定伤残等级的,除享受以上1至7项待遇外,分三种情况对待: 1、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以上三种情况的区别在于:一级至四级伤残:工伤保险基金“养”到退休,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五级至六级伤残:工伤保险基金只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至六级伤残:单位应先考虑安排适当工作,否则就要支付伤残津贴。除本人提出外,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解除时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3-04-17 19:01:2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个人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做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做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去做伤残鉴定是较难办理成功的,因为伤残鉴定机构基本上不会接受个人的伤残鉴定申请的。一般来说是由审理法庭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人浏览
如现在开始做伤残鉴定,之前并不知道人身损害造成伤残,则从伤残鉴定成立开始计算,时效为一年;伤做残鉴定没有时间期限,多年后都可以做,但是最好不要超过人身损害赔偿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整形失败去哪里做鉴定
整形失败去哪里做鉴定
整形失败,当事人可以去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事故
人浏览
个人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做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可以做伤残鉴定吗?做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员工如果因工受伤是需要去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只有认定为工伤了才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一般伤残鉴定机构是不接受个人委托的,但是有时候又只能个人去做伤残鉴定。那
伤残等级鉴定规范
人浏览
到哪里做伤残鉴定?
到哪里做伤残鉴定?
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专门的鉴定中心作工伤等级鉴定。伤残鉴定,是全国通用的。
交通事故鉴定
人浏览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伤残,一级伤残最严重,十级伤残最轻。工伤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
劳动法
次播放
伤残鉴定的流程
伤残鉴定的流程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
损害赔偿
人浏览
工伤赔偿申请同样有一定的时效,在规定的时效内对工伤赔偿进行申请,并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也有明文规定,那么具体的工伤赔偿申请是怎样规定的呢?1、在通常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事故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走诉讼程序的话法院会安排鉴定机构摇号。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鉴定机构,建议起诉后申请法院做鉴定。
全部9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是
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是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的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实践中,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和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不在市,县城或县属镇的税率为1%。
税法
人浏览
怎样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
怎样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税法
人浏览
办理工伤案件应注意以下事项:第一,工伤的时效为一年,一定要抓紧时间进行程序;第二,工伤程序复杂:如何受害职工未与用人单位签 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受害职工先要向当地
全部8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员工被解聘的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店面房要纳税吗
店面房要纳税吗
店面房要纳税。对于自用的店面房,通常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计算房产税;对于出租的店面房,通常按照租金收入计算房产税,从租计征的法定税率是12%。
税法
人浏览
关于额外奖励的30天产假,薪资发放主体依据你是否参加了生育保险而定。若已参保,工资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若未参加,则应由用人单位支付。若单位不同意发放,你可以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南京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南京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南京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是: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税率为10%,以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计税的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
税法
人浏览
法律分析:可以辞退,只要劳动者存在违反公司规章或违法等行为的,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有形动产租赁税率17%,不动产租赁税率11%。房屋租赁属于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是11%,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减
税法
人浏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税法
人浏览
你好,面对类似的通知,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并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需要了解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实在不行可能需要走劳动仲裁程序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工人可以尝试与老板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提出自己的诉求,要求老板按时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协商无果,工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