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这样立房产遗嘱吗?
更新时间:2013-04-11 14:51:30人浏览
问题描述:
父亲去世,两个家姐定居国外,小儿子40多年一直瞻养陪伴两老,父亲没留下遗嘱,现在母亲想将父亲名下的房产,转到自己名下,但是二姐((出国20多年只回国几次,基本没有瞻养陪伴父母,父亲去世她回国三个月,没在家安慰陪伴母亲,还说在家睡不好,搬到朋友家睡!))不同意,并听信朋友建议,想等母亲一死,回国分,三分之一家产,现在母亲想立下遗嘱,把她占房产的百分之62.5,重新分配好,给多点一直瞻养陪伴她终老的儿子,令儿子占房产的百分之55,两个女儿各占房产的百分之22.5,
可以这样立房产遗嘱吗??
15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该房产作为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两人分别可分一半,因你父亲生前没有立遗嘱,只能采取法定继承的方式,就是说你母亲、你两个姐姐和你平均分配这一半,即每人可分得房产的1/8。这样你母亲占该房产的份额为5/8,你和两个姐姐分别占1/8.
你母亲就该房产享有的份额5/8(即62.5%),她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自由支配,当然能实现你所说的“令儿子占房产的百分之55,两个女儿各占房产的百分之22.5”
2013-04-10 16:14:14
服务地区-浙江台州
你好,你父亲的遗产因为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他的遗产,就是你母亲、你的兄弟姐妹都有权继承,而且是按份继承。你母亲的财产,她可以自己立遗嘱把财产留给你,换句话说她可以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电话咨询。
2013-04-10 14: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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