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孩子在学校碰到另外一个女孩子的发夹上,眼下面缝了九针请问小女孩和学校该负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2-09-19 21:41:00人浏览
问题描述:
七岁男孩子在学校课间互相追撞到另外一个女孩子的发夹上,眼睛下面撞了一个大口子,缝了九针请问小女孩有没有责任?学校该负什么责任?如果赔偿的话该赔偿多少?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第三人(学校以外的人员)导致的学生人身损害的,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侵权补充责任。“补充责任”一般认为只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幼儿园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学校被殴打受伤,对于殴打你的人肯定是第一责任人(因为对方也是未成年人,所以应当由他的父母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学校也是需要承担一定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如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女孩课间被男生殴打失明 尖子生成校园小霸王
小小年纪如此“成熟”:“快说和xxx睡一宿,不说就打你”校方说法不可思议:我们没任何责任,打人男生可是尖子生课间惨剧敲响警钟:12岁孩子如此出言行事谁之过教育专
刑事诉讼动态
人浏览
《侵权责任法》第38条至第40条明确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了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于学校是否担责的问题,我国现行法律确定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对于事故的发生,学校有过错的,则应承担民事责任,且承担与其过错大小相适应的责任(有主要过错的,承担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