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室内温度达不到18度,供热单位不予减免费用

更新时间:2024-10-11 16:33:2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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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室内温度达不到18度,供热单位不予减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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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退费,用户还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手段维护权益:1. 要求供热单位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如维修、调整供热参数等,确保室内温度达标;2. 向当地供热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其对供热单位进行监管和处罚;3.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追究供热单位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4. 情节严重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10-11 16: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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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不达标时,退费流程包括:1. 用户需先联系供热单位,提出温度不达标的投诉并要求检测;2. 供热单位应安排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认不达标天数;3. 根据检测结果,供热单位按照实际未达标天数,向用户核退用热费;4. 若供热单位拒绝退费,用户可向供热管理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要求履行退费及违约责任。
2024-10-11 16: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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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供热单位拒绝进行温度检测,您可以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要求供热单位履行其提供服务的义务,包括必要的温度检测。若供热单位仍不配合,您可以向当地供热管理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并引用《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指出供热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必要时,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024-10-11 16: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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