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房产开发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了C自然人。将B公司应收债权转移至C公司实控的D公司名下
更新时间:2024-10-09 09:24:45人浏览
问题描述:
A公司为房产开发公司。A公司为开发一栋房产,将工程发包给B公司,B公司在A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工程转包给了C自然人。
·工程竣工后,A公司未足额支付款顶,B公司又因身C 负大量外债,为拿到该笔工程款,将B公司应收债权转移至C公司实控的D公司名下,并做公证。
·现C与D共同起诉A支付相应工程款。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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