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已经执行终本了,之前起诉起诉的是一位人力资源公司的股东和公司两个被告或是他们在逃避这个债务吗?
更新时间:2024-10-08 11:09:2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想问一下,案件已经执行终本了,之前起诉起诉的是一位人力资源公司的股东和公司两个被告,然后呢,公司里面的股东也就是被告一,然后来与我调解,然后答应还我钱,一分钱没有还。现在按键已经中本,但我发现他们公司已经就是清算公告了,我想问一下公司注销的话,他们是要把洗脚的部分给缴纳的,他们公司注册资金是两百万,被告1总共他是占30%的股份并且是受益所有人,我想问他们清算我得到钱的概率大吗,或是他们在逃避这个债务吗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公司企业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5790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被告公司注销的处理办法是,如果原被告在诉讼中有达成调解协议或有生效判决的,按上述文书的规定处理;如果未达成任何协议,即注销的,原告可以起诉其清算组的成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二十三条
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已经清算完毕注销,上述股东参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直接以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二十三条
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已经清算完毕注销,上述股东参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直接以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024-10-08 11:09:2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