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是在广东佛山工作七月份领导叫我到安徽天长总部支援几个月现在佛山工厂搬到了天长总部我不愿意长期在这边按劳动法有没有相应的赔偿

更新时间:2024-10-07 16:53:5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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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是在广东佛山工作七月份领导叫我到安徽天长总部支援几个月现在佛山工厂搬到了天长总部我不愿意长期在这边按劳动法有没有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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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付离职的补偿金,则劳动者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否则要加付赔偿金给劳动者。或者劳动者也可以采取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解决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2024-10-07 16: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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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合同存续期间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以此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跟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2024-10-07 16: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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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2024-10-07 16: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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