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合同两个不同主体,捐大同健之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市场注册的法定代表人为辛彦东

更新时间:2024-10-05 17:47:06人浏览
问题描述:
一个合同两个不同主体,捐大同健之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会计,王瑾,另一主体是大同平城永泰鲜生便民市场,该市场注册的法定代表人为辛彦东,合同里只出现了永泰鲜生便民市场,其实由大同市永泰便民吊场改的,其经营异常,之前未有年度报告,动工前签的,提供的是虚拟事实,说出售地下负一层商铺,无实物。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刘义峰律师 咨询我
服务地区-山西长治·电话-139-3555-2148
没有规划及建设实物的,合同根本无法履行,有合同诈骗之嫌。
2024-10-05 17:47:0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主体变更是怎样的
合同主体变更是怎样的
合同主体变更是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发生变更。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和第三人协商进行转让,但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如果债务人不同意转让,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人浏览
合同主体怎样变更
合同主体怎样变更
在生活中,订立合同需要依照我国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程序,合同主体是可以变更的,可以直接变更合同条款。那么合同主体怎样变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
合同变更转让
人浏览
如何变更合同的主体
如何变更合同的主体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往往会涉及到合同的变更问题,有的时候主体会进行变更,那么如何变更合同的主体?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
合同变更转让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