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农村土地协议约定建设水泥预制砖厂,协议签订时已经被国士资源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应该怎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
更新时间:2024-10-02 09:46:33人浏览
问题描述:
租用农村土地协议约定建设水泥预制砖厂,协议签订时已经被国士资源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办理一年的临时土地使用证与个体工商户1工商营业执照,在法院案审认为改变农业用途,判决租用协议无效,应该怎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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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农村土地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4-10-02 09: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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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土地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纠纷当事人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通过其他中间人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024-10-02 09: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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