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怀孕期间医院开了病假条,以及休产假的假条,还有公司营业执照,我现在去仲裁可以申请补偿到什么
更新时间:2024-09-20 16:06:57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在这家公司干了4年整,地点是陕西省西安市,公司在去年年底裁员,把一个同事的工作量分给正在怀孕期的我,增加了工作量,今年休了产假,按人社局规定我的产假天数是188天,实际只给了143天,欠我45天产假,哺乳假每天2小时,实际只让我休1个半小时,甚至有时候让我免费加班,以及每个月有1天的产检假没有给过,在怀孕期间医院开了病假条,公司仍然强行让我上班,生产完发到公司的生育津贴,公司强行要求我返还一半给公司私人账户,在入职前两个月以试用期为由不给我交社保,现在和同事联合排挤正值哺乳期的我,我现在掌握的证据有公司银行流水和工资表图,以及休产假的假条,和同事之间的工作沟通的记录,还有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扫描件,自己自己银行的工资流水,我现在去仲裁可以申请补偿到什么,以及我还需要什么证据,月平均工资4500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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