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4年至2007年在国企干临时工会计职位,没签任何合同,可以要求曾经工作的国企补那段时间的社保么?
更新时间:2024-09-20 08:53:3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2004年至2007年在国企干临时工会计职位,没签任何合同,现己离职务年,可以要求曾经工作的国企补那段时间的社保么?
1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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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坤律师
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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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先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如果没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则不能要求补缴。
2024-09-20 08: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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