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申请复议,税务局不予受理。我司采取诉讼程序,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请问程序合法?时效是否已过?
更新时间:2024-09-19 14:50:0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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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你问题:2020年10月份对我司税务处理决定书后,我司申请复议,税务局不予受理。我司采取诉讼程序,判决胜诉。上星期,税务稽查局又对我司的投资公司,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请问程序合法?时效是否已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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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华律师
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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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提出,具体期限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你所说的胜诉是不受理方面的程序问题,还是执行内容。如果只是程序问题,税务局可以强制先执行。复议程序先进行具体可以发材料详述。
2024-09-19 1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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