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昆山受了工伤,公司垫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和住院期间的伙食及护理费用,我的伤残鉴定等级是六级,除了16个月伤残补助金?

更新时间:2024-09-04 07:27:4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问下,我在昆山受了工伤,公司垫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和住院期间的伙食及护理费用,我的伤残鉴定等级是六级,不离职,正常上班,除了16个月伤残补助金,还有什么赔付吗?每月有没有伤残补助津贴?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8113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赔偿项目含: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享有。 构成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至六级,保留劳动关系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五至十级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中国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中国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关于工伤赔偿多少钱,要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2024-09-04 07:27:43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660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等费用。
2024-09-04 07:27:29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728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2024-09-04 07:27:1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6级工伤鉴定是怎么规定的,有补偿吗
6级工伤鉴定是怎么规定的,有补偿吗
经鉴定为工伤六级的,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持劳动关系,可以按照本人工资的60%领取伤
劳动纠纷
人浏览
您好,如果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其他工伤赔偿需要向社保部门申领。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八级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八级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八级工伤的具体赔偿标准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
劳动纠纷
人浏览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该职工在辞职后申请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诉求是成立的,他有权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这一补助。如果遇到具体的操作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或劳动
全部9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理赔鉴定为八级伤残应该怎么赔偿
工伤理赔鉴定为八级伤残应该怎么赔偿
职工被认定为八级工伤的理赔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劳动纠纷
人浏览
您好,如果对判决有异议可以继续上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履行职务行为由单位承担责任,协商不成可以劳动仲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分析:一般为九级或者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分析:工伤补贴内容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赔偿三个月才能拿到。工伤认定之后,向待遇核算机构提交完整的材料之后三个月内才能拿到赔偿。在工伤发生之后单位应该在30天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