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月中在中山买了个房子,开发商销售在沟通过程中从谈单到签合同要签,都没有告诉我买的房子是顶楼
更新时间:2024-08-30 15:43:29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8月中在中山买了个房子,开发商销售在沟通过程中从谈单到签合同要签,都没有告诉我买的房子是顶楼,不符合我购买意愿的,现在已经放款了,下个月要给月供了
6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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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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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购买中山某房产的过程中,开发商销售人员自谈单至签订合同时均未告知您所购房屋为顶楼,这与您的购房意愿不符。目前您已完成放款,即将开始支付月供。根据您所述情况,可能存在开发商隐瞒重要事实,导致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购房合同。您对此感到困扰,希望寻求解决办法。
1. 撤销合同的可能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如果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为顶楼这一重要信息,构成欺诈,使您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购房合同,您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恢复至合同签订前状态。
2. 返还财产与赔偿损失:若合同被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开发商应返还您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首付款、贷款等。同时,如果因开发商的欺诈行为给您造成了其他经济损失(如利息损失、装修损失、租房费用等),您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
3. 诉讼时效: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有法定期限,即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因此,您应尽快收集证据、咨询专业律师,评估是否符合撤销条件,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建议
1. 收集证据:整理与开发商销售人员的沟通记录(如微信、短信、邮件、录音等),购房合同、宣传资料、看房记录等,以证明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未告知房屋为顶楼的事实。
2. 咨询律师:将具体情况及收集的证据向专业律师详细说明,听取专业法律意见,评估撤销合同的可能性及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3. 书面交涉: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函件,明确指出其隐瞒房屋为顶楼的事实,表达您希望撤销合同、返还购房款项并赔偿损失的意愿,同时要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回复。书面交涉有助于固定证据,也为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做好准备。
4. 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如与开发商协商无果,且律师认为您有较大可能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合同,应在法定期限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 暂停月供:在法律程序进行期间,您可考虑与贷款银行沟通,说明情况并申请暂停月供(可能需提供相关法律文件),以避免在合同效力待定期间继续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2024-08-30 15: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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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轩律师
盟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电话-132-2948-9197
你好,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如果开发商未能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购房者遭受损失,开发商可能需要对购房者的信赖利益损失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024-08-30 15: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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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铨律师律师
盟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电话-131-1886-1688
当开发商存在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时,同时构成欺诈与缔约过失,当事人享有选择权。
2024-08-30 15: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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