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娄底的,七月份我去一所学校,然后在那所学校负责招生工作,一共干了16天

更新时间:2024-08-29 09:08:15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是湖南娄底的,七月份我去一所学校,然后在那所学校负责招生工作,一共干了16天,但是只有280块钱的工资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4755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去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诉吧,拿回该得的工资和补偿后就离开这个公司。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你可以随时辞职,拿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由于你没和公司签订合同,为防老板到时赖账,你要搜集一些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凭证,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员工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员工花名册等。
祝你好运!
2024-08-29 09:08:15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3627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24-08-29 09:07:45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613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如果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拖欠工资的,在一定时间内可以适当给予延长时间,一旦超过一定时间可以几时采取措施维权。
2024-08-29 09:07:3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