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律师能当面请教领养孩子的事吗
更新时间:2024-09-13 14:54:4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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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律师能当面请教领养孩子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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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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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①丧失父母的孤儿;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①孤儿的监护人;②儿童福利机构;③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②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③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④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⑤年满三十周岁。
特殊条件:①收养子女的人数: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上述规定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的限制。②共同收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③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④收养、送养自愿: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2024-09-06 15: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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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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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养人的条件是:
1、年龄未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2、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
收养人的条件是:
1、无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双方年龄差应在40周岁以上。
6、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4、有配偶的人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共同收养。
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要由人民法院决定或认证,或要在有关主管机关登记等。
2024-08-30 22: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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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席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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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养的法律特征,收养行为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收养行为的条件和程序由法律规定;
(二)收养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其主体包括收养人、送养人与被收养人;
(三)收养行为必须按照自愿的原则实施;
(四)收养行为导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
(五)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之间。
2024-09-06 16: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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