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住房,在出售期间与其签订了促销合同,在合同中有一项规定“本合同签订后,是否算违约
更新时间:2024-08-28 11:39:45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有一套住房,在今年5月份在到家了进行挂牌出售,在出售期间与其签订了促销合同,促销合同中合同时效为1年,在合同中有一项规定“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委托期内不得单方撤销本次委托,不得改变出售意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乙方对该房屋的销售工作的开展,不得与乙方推荐之购房方私下交易或通过其他居间方成交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委托价格的2.5%赔偿乙方违约金。”如果我不想出售改为租售,并且已经出租出去,是否算违约
5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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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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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重庆重庆·电话-177-8386-7438
这种情况很可能构成违约。
您与“到家了”签订的促销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在委托期内的相关限制和责任,您将房屋出租而不再出售的行为改变了出售意愿,影响了对方对房屋的销售工作开展,可能被认定为违反合同约定。
不过,具体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违约的责任大小,还需要结合合同的具体条款、双方的沟通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来综合判断。如果可能,建议您与“到家了”进行协商,说明您的情况,尝试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
你这个事情,在17 18 年房屋大涨时候我做过好多案例,门清
2024-08-28 11: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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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律师
盟
服务地区-重庆重庆·电话-184-0230-3232
这种情况很可能构成违约。
您与“到家了”签订的促销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在委托期内不得单方撤销委托、改变出售意愿等。您将房屋出租出去,改变了出售的意愿,影响了对方对房屋的销售工作开展,违反了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不过,具体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方式可能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双方的协商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确定。建议您与“到家了”方面进行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尽量协商解决。
2024-08-24 12: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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