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人,因为女儿2017年嫁到湖南省,两人生有一女,

更新时间:2024-08-22 15:17:25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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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福建省三明将乐县人,因为女儿2017年嫁到湖南省,两人生有一女,因感情不和,现以离婚,女儿和外孙女的户口己经迁回到父母的户口本上,但是村,小组不给享受村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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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回应当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因为落户将能参与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其他利益的分配,还要分享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因此,必须先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同意方可迁入户口。 其次,应当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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