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法律规定不能够住人,这点我们并不知道,住了三个月后,并没有赔偿我们
更新时间:2024-08-20 14:42:02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房东租给了我们一间地下室,地下室法律规定不能够住人,这点我们并不知道,但是他知道并且租给了我们,并且签了六个月的合同。住了三个月后,有人过来查了,说不让住人,于是房东要求我们一周之内搬离,但是这种行为属于毁约,他需要退回房租以及做出相应的赔偿,但是她只退房租了,并没有赔偿我们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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