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所要精神赔偿金,医院现在由护士承担赔偿金,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4-08-14 09:05:36人浏览
问题描述:
护士因工作疏忽未给患者造成伤害,患者所要精神赔偿金,院方与患者协商后赔偿八千元,医院现在由护士承担赔偿金,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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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瀛智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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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护士作为医院的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的疏忽行为,通常被视为职务行为。根据侵权责任及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即医院)应当对其员工在职务行为中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因此,从法律上讲,医院作为雇主,应当对患者进行赔偿,而不是直接将赔偿责任转嫁给护士。
2024-08-14 09: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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